山东新空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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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空间律师为诈骗案无罪辩护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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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新空间律师事务所张建主任历时近一年进行的一起无罪辩护终获成功,为当事人洗刷了冤情。

  被告人王某以前曾作为某公司的业务员在社会上为公司进行集资,后公司因资金链断裂无力偿还众多储户的巨额集资款。某储户在司法机关工作,其见公司无力偿还其集资款,就利用其在司法机关工作的便利并使用了某些手段,以被王某诈骗为名报案,妄图将其所损失的集资款以诈骗罪的追赃方式向王某个人追偿。于是王某被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诈骗罪两个罪名被公诉,一审法院判决王某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三年半有期徒刑,因诈骗罪被判处十一年有期徒刑,合并执行十三年有期徒刑,同时查封王某个人所有的楼房,追缴王某财产160万元人民币。

  一审判决后,王某家人辞掉了一审的两个辩护律师,找到了山东新空间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张建律师,请求张建主任为王某洗刷冤情。张建主任在仔细研究案情后决定为王某代理上诉二审,为王某的诈骗罪做无罪辩护。张建主任将数千页的案卷材料仔细查阅数十遍,彻底全面的吃透了案情,在细微之处找到了指控诈骗的漏洞和矛盾,并历尽艰辛找到了证明王某不构成诈骗罪的关键证据。根据事实和证据提出了“指控王某犯诈骗罪的证据相互矛盾、事实不清”的辩护意见。二审法院采纳了张建律师的辩护意见,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发回重审后,一审法院重新开庭进行审理。历经一天的激烈辩论和举证,张建律师所列举的证据和辩论观点完全驳倒了检察院公诉人的质证和指控。一审法院经过合议后重新作出判决,判决书完全采纳了张建律师的辩护意见,撤销了原判王某诈骗罪十一年有期徒刑和追缴160万元的判决,为王某彻底洗清了冤情。判决后王某服判未上诉,检察院也未抗诉,现判决已生效。张建律师的无罪辩护获得完全成功!这也是张建主任执业以来数十个无罪辩护成功案例其中之一。每一个无罪辩护都充满着艰辛和坎坷,但无罪辩护成功是律师职业的最高荣耀,在这种荣耀面前,艰辛、坎坷、汗水都算不了什么了!